109年度放寬辦理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期限 April 10, 2020April 22, 2020 109年度放寬辦理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期限 函轉:有關雇主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及第17條之1各款規定,須於本(109)年度之不同期限內辦理之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,基於配合防疫得於 #109年12月31日前辦理完成即符合規定,請查照。 配合防疫放寬109年度職業安全訓練期限說明(PDF) 分享至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