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年度放寬辦理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期限

109年度放寬辦理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期限

函轉:有關雇主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及第17條之1各款規定,須於本(109)年度之不同期限內辦理之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,基於配合防疫得於 #1091231日前辦理完成即符合規定,請查照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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